案情概要
2020年9月,龍泉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開展“農藥購買實名制”專項執法檢查期間,查到龍泉市隔**王種子店(以下簡稱“農資店”)未按規定建立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執法人員當場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執行采購臺賬、銷售臺賬制度。
2021年3月10日,麗水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對該農資店進行執法檢查時,隨機抽查了8種農藥產品,并要求其提供進銷貨臺賬,除了3種農藥能當場提供紙質進貨憑證外,其他5種農藥現場均無法提供進貨憑證,且8種農藥全部不能提供銷售記錄。3月18日,麗水市農業農村局對該農資店不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調查期間龍泉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該農資店進行執法檢查,隨機抽查了3種農藥產品,其仍然無法提供銷售臺賬。
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臺賬,如實記錄農藥的名稱、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生產企業和供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采購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焙偷诙邨l第一款“農藥經營者應當建立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企業、購買人、銷售日期等內容。銷售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敝幎?,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一)不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制度”和第六十三條“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或者被吊銷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敝幎?,參照《浙江省農藥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情況和裁量基準,2021年9月18日,麗水市農業農村局對該農資店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函告龍泉市農業農村局依法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和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限制從業。11月26日,龍泉市農業農村局作出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某10年內不得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律分析
1.對拒不改正的認定問題。一方面執法機關就不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依法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1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實際上給予了差不多半年的改正期限,但是該農資店依然無視法律的嚴肅性,沒有任何改正的意思表示,甚至至執法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時仍然沒有改正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該農資店申請農藥經營許可前其從業人員已有56學時的學習培訓,對農藥管理規定方面的知識應當熟悉掌握。在獲許可經營農藥期間,該農資店也多次參與了執法機關組織的從業人員知識培訓,應當知道不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的法律責任。綜上所述,處罰機關認定當事人存在拒不改正的主觀故意,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2.“誰許可誰吊銷”問題。本案由市、縣兩級行政機關分別作出罰款和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根據《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上級農業行政處罰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管轄下級農業行政處罰機關管轄的案件”的規定,麗水市農業農村局對該農資店作出了罰款的決定。根據《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農業行政處罰機關查處案件,對依法應當由原許可、批準的部門作出吊銷許可證件等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將查處結果告知原許可、批準的部門,并提出處理建議?!?,結合《農藥管理條例》“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規定,麗水市農業農村局函告了龍泉市農業農村局,并由其依法作出了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和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同時,本案也不違反行政處罰法關于“一事不二罰”即“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的規定。
3.“限制從業”問題。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新增了“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種類,所以,龍泉市農業農村局于9月18日收到函后對該農資店進行立案調查,并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關于“被吊銷農藥登記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钡囊幎?,增加了對該農資店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某作出“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符合法律規定。
典型意義
2018年以來,麗水市創新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市域開展“對標歐盟·肥藥雙控”行動,實施“史上最嚴”的農藥化肥管控措施,打造全國農藥化肥嚴格管控示范區,“肥藥兩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整市域創成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市。強化農藥源頭監管,嚴格執行農藥購買實名制和農藥采購、銷售臺賬制度,是農資經營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農藥實現可追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綠色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保護農藥經營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措施。農藥購銷信息有據可查,有利于農民安全、放心使用農藥,有利于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通過本案釋法,旨在進一步推進“對標歐盟·肥藥雙控”新三年行動計劃和“5S農資店”創建實施,也對全市農資店依法經營起到良好的警示宣傳教育作用。
來源:麗水鄉村振興頭雁先行